上个学期,身边有好多朋友在一起了。可是他们认识的时间,也才三个月。说真的,三个月,真的足够让你了解一个人吗?我觉得是不够的。但是有些人说,爱情就是因为不够了解对方才存在。那当你足够了解对方之后呢?分开?所以,这就是你们所谓的“因为了解,所以分开”吗?
故事不是到这里就结束了。这个学期,他们分手了。他们在一起的时间,比认识彼此的时间,还要短。就这样,一段感情结束了。他们有错吗?没有。因为他们都愿意在这么短的时间就相爱。因为他们都愿意在不够了解彼此的情况下相爱。他们说:“只要我曾开心过,那就够了。只要他幸福,那就够了。”好吧,我什么也没资格说,那是他们的事。
你问我,相不相信爱情可以长长久久。我相信。你又问我,相不相信一见钟情。我不知道。或许,我那位刚与男朋友分手的朋友说的对吧:“爱情来时,你想抗拒,也抗拒不了。”
心碎了,不是用胶布,用UHU Gum 就可以粘起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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